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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川省疾控中心制订了《四川地震灾区灾后结核病防治工作方案》,以尽快恢复灾区结核病防治工作。 《方案》强调,要先调查了解受灾地区结防机构的房屋、设备、药品、病人资料等受损情况,积极利用现有资源,恢复灾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各结防机构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积极查找灾前登记在治患者,进行重新登记建档,做好病人的安抚工作。要逐步恢复结防门诊日常诊治工作,并通过灾后已有的卫生防疫网络,主动搜寻肺结核新发病人和可疑症状者。要充分利用各安置点建立的受灾群众健康档案,对结核病进行症状监测,落实专人定期对受灾群众进行是否有咳嗽、咳痰和咯血等症状的询问,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痰检和X线检查。对已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进行强化期隔离治疗。 《方案》要求,暂无条件开展诊疗的县(区)要主动与邻近县(区)协商,将患者转至邻近县(区)治疗。 |
四川要求恢复灾区结核病防治
新闻录入:流云似海 责任编辑:流云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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