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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日报网-城市快报】 【作者:侯金梅】 市卫生局局长张愈昨天说,今年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令不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按照《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打击非法行医责任制属于逐级落实责任制,即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是管理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县卫生机及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有监管责任;医疗机构法人代表是医疗机构依法规范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机构中的科室主任也要对本科室的行医行为负第一责任。 |
天津卫生部门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实行责任追究制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9
新闻录入:流云似海 责任编辑:流云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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